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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107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火災學與消防化學#69493
科目:警察◆三等◆火災學與消防化學
年份:107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試以木材為對象,說明木材之主要成分?引發木材發火之危險溫度及其發火過程? (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李志銘

成分:纖維素50%、木質素30%、半纖維素20%,木材之熱分解溫度越高速度越快,260C相當於可燃性液體的引火點,為木材的引火溫度,亦是危險溫度。

發火過程:木材加熱時水分會開始散失,約100度時達完全乾燥,續加熱則開始分解,約170度後產生可燃性氣體,當溫度超過200度則開始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