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權力、決策與影響力方面 權力的平等、決策的平等、影響力的平等、建立性別間的平等、亞洲標竿,接軌國際。 二、在就業、經濟與福利方面 結合就業與福利政策思維、促進工作與家庭平衡、落實尊嚴及平等勞動價值、建構友善的就業與創業環境。 三、在人口、婚姻與家庭方面 正視人口結構的失衡,落實性別正義的人口政策;提倡平價、優質及可近性的托育服務,建立完整的兒童照顧服務體系、破除性別歧視,促進婚姻制度中的性別平權、尊重多元文化差異,打造婚姻移民的友善環境、正視多元化的家庭型態,建構全人的家庭照顧機制。 四、在教育、文化與媒體方面 積極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檢討研修相關法律、推動媒體自律及公民團體與學界對媒體進行他律、建立女性及各種性別弱勢族群在公共領域中的可見性和主體性、積極突破父權文化的束縛,建構無性別歧視的文化禮俗、促進女性享受平等的受教權。 五、人身安全與司法方面 消除對女性的暴力行為與歧視、消除任何形式之人口販運、建構安全的生活空間、建立具性別意識之司法環境。 六、在健康、醫療與照顧方面 制訂具性別意識及公平之健康、醫療與照顧政策、推動性別友善醫療環境、消弭性別角色刻板印象、提升健康/醫療/照顧過程中自主性,特別是健康弱勢群體、發展不同性別生命週期之身心整合健康資訊與服務。 七、在環境、能源與科技方面 消除各領域的性別隔離、不同性別與弱勢處境者的基本需求獲得滿足、女性與弱勢的多元價值與知識得以成為主流或改變主流、結合民間力量,提高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