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簡答題部分:
一、 依商標法第 19 條第 4 項之規定,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得以一案一類或 一案多類的方式提出申請。若申請人計劃以一個商標指定使用於五個類 別,請分析以「一案一類」或「一案多類」方式申請註冊之利弊。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