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森林法第 18 條列有 2 項應由林業技師執行之工作,其內容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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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nomi
法規名稱:    森林法
第 18 條
公有林、私有林之營林面積五百公頃以上者,應由林業技師擔任技術職務。
造林業及伐木業者,均應置林業技師或林業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