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請丙提供價值 1,200 萬元的 A 屋作為擔保,設定抵押權給甲銀行,向甲銀行貸款 1,000 萬,又商請丁為保證人,乙屆清償期無力清償且無任何財產,甲銀行即拍賣 A 屋,獲得 1,000 萬債權全部清償,請問丙可以對丁主張何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