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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 警察升官等考試_警正_消防人員:消防搶救實務(包括消防勤務、消防戰術、緊急救護、民力運用)#43327
科目:消防搶救實務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今年 3 月 27 日臺北市某消防分隊小隊長,因為搶救臺北市某皮鞋店地下室火警, 衝進火場時發生瞬間爆燃而殉職。為避免搶救時遭遇爆燃的襲擊,試說明進入高溫 濃煙密閉空間的搶救要領。(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棠次郎
第十五章搶救地下空間(場域)火災安全指導原則
(一) 進入搶救前
1、瞭解建築物狀況
消防人員在進入此類場所執行搶救前,應優先與防災中
心或現場負責人員取得聯繫,並請其提供平面配置圖與相關
救災情資,以初步了解地下建築物的用途、內部隔局及出入
口位置。
2、瞭解火災位置
善用救災器材如熱顯像儀尋找火點或利用火警受信總機
瞭解發生位置,或經由相關人員指引。
3、觀察煙霧特徵
火場指揮官須謹慎觀察煙霧冒出情形、顏色及蓄積狀況,
決定搶救路徑及對策,於火災初期煙霧尚未蓄積,消防人員
應穿妥個人防護裝備(含空氣呼吸器、面罩及頭套),採編
組方式(至少 2 人 1 組)迅速佈線深入或使用室內消防栓進
行滅火;倘濃煙已蓄積,深入時必須併同充滿水之水線,以
確保消防人員安全。
4、利用建築物排煙設備及連結送水管
為防止進入、破壞時濃煙、熱氣造成危險,應利用場所
本身排煙設備進行強制排煙,並利用防煙區劃進行排煙及阻
隔減緩煙流動速度;另場所如有設置連結送水管出水口,可
視情形善加利用,節省消防人員體力消耗。
5、注意地下停車場火災危險性大
地下停車場汽、機車起火後形成B類火災具延燒快速、
流動性及延展性等特性,搶救時應注意漏油燃燒情形,保持
適當距離,並使用水霧或泡沫射水滅火。另可開啟建築物泡
沫(水霧)滅火設備,加強滅火效能。
6、確認防火避難設施動作情形
當地下建築物火災發生時,應確認防火避難設施如防火
門、防火鐵捲門是否確實動作以區劃侷限火勢及濃煙之範圍,
俾利後續救災行動;惟就過去案例中,亦曾發生防火門或防
火鐵捲門之動作而阻斷撤退動線造成消防人員受困,因此在
進入前應瞭解相關防火避難設施位置及作動情形,以確保救
災動線並避免人員受困。
7、管理進入口空間
水帶佈線進入口附近應保留充分空間,以利其他搶救活
動之進行,確保人員緊急撤退之通路,並善用照明車及各式
照明器具照明。
8、開口處警戒
火災發生後產生大量濃煙及有毒氣體後即會往排氣口及
出入口的方向排出,於開口的位置附近行動時亦需小心不可
大意,且需在開口附近一併劃設警戒區域避免民眾接近而造
成危險。
9、無線電通訊聯繫保持暢通
(1)裝設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之場所,現場指揮官應指派專人以
車裝臺無線電(或無線電中繼臺設備)連接中繼無線電訊號,
以利消防人員與地面取得聯繫。
(2)未裝設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場所,則需要指派專人進入地下
層通訊良好安全處負責無線電訊號監聽及中繼訊號,以確保
消防人員訊息傳遞暢通。
10、運用照明輔助裝備
因地下層結構複雜易造成方向迷失,2 人以上方可進入
現場執行任務,攜帶照明用具(含部署照明索等)、於出入
口處或轉彎處架設照明站指引出口方向,由樓梯沿牆壁、水
線進入行動,必要時攜帶熱顯像儀進入搜索。
(二) 進入搶救中
1、落實三層安全管理機制
火場安全以確保自身安全為基礎,加上各級帶隊官及指
揮官(含安全幕僚)建立三層安全管理機制,藉由各層落實
各自安全管理,層層把關,確保救災過程安全。
2、成立人員裝備管制站
執行地下建築物搶救,除設立指揮站外,應建立人員裝
備管制站(含替換人力、緊急救援小組、救災器材及空氣瓶
集結、飲用水等物資補給、急救站、空氣瓶灌充站、照明站
及通訊系統等),確保救災行動安全。各項活動據點應做好
防止火煙侵襲之措施。
3、成立分區指揮官
現場指揮官應視火場狀況,依火場各面、樓層或區域指
派分區指揮官,由各分區指揮官統合現場救災資訊向火場指
揮官或安全幕僚回報,以利救災現場指揮調度。
4、穿戴完整個人防護裝備並隨時檢視氣瓶殘壓
消防人員進入前應確實穿妥個人防護裝備(含空氣呼吸
器、面罩及頭套)、確認空氣瓶壓力是否充足(應達 250bar
以上)、救命器是否開啟,搶救及搜索中,應隨時確認空氣
瓶殘壓,安全官(或幕僚)亦應定時提醒進入時間,及進行
人員清點回報(Personnel Accountability Report, PAR);
倘殘餘氣量不足供返程使用時,切勿驚慌且動作放慢減緩呼
吸量,延長呼吸器使用時間,立即強制啟動救命器並以無線
電回報現場指揮官狀況及位置,不可貿然離開水帶,以利後
續人員之救援;若須長時間救災考量,可使用雙氣瓶背架
(如圖 2),增加搶救作業時間部署方式及搶救動線規劃。
5、部署方式及搶救動線
(1)應擇定最短且安全路徑進入並逐層部署搶救,由上層先行部
署,再往下層部署,若跳層搶救應確保人員進出安全以免受
困。
(2)另進入複雜通道須注意退路,可循搜索引導發光繩(燈繩)
或水帶退出火場,且撤出時由下層先行撤出,再上層撤出。
6、避免放水壓力過大
進入地下建築物,射水時因含有落差壓力及幫浦放水壓
力,消防人員應注意瞄子放水壓力避免壓力過大而造成危險。
7、通風排煙對策
地下建築物火災發生時,必須確保消防人員所行進路線
為相對安全之狀態,必須善用通風排煙排出煙熱以利進入救
災,排煙對策之原則有:
(1)地下建築物之通風排煙應視建築結構建立排煙路徑,確保消
防人員安全,並優先於空曠下風處建立出風口,再建立進風
口建立排煙路徑、進氣口及排煙口。
(2)排煙出口防護。
(3)對於人員疏散及消防人員進入路徑,儘可能區隔。
(4)確保出入口空間能見度。
(5)救災時整備、集結位置,應確保不被濃煙侵襲,並縮短行進
距離及確保撤退路線。
(6)利用建築物本身排煙設備將濃煙排至室外。
(7)利用排煙車及排煙機等將濃煙排出。
(8)利用進風設備將民眾逃生樓梯、通道等建立為正壓區域,防
止濃煙侵入。
(9)選擇排煙出口,應避免濃煙再進入其他區劃空間或大樓內。
(10)如為地下停車場,除非車道口可以看見火勢,否則以車道
口為排煙口,人員由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進入。
(11)地下建築物開口少,採取正壓排煙應謹慎評估,避免過度
加壓、過度通風,造成爆(複)燃風險;如採取負壓排煙時,
應延伸排煙管提升效率(如圖 3),避免形成短循環。
8、落單、迷失方向或受困時之處置
(1)消防人員若發現落單、迷失方向或受困時,應立即使用無線
電通報指揮官並開啟救命器之強制發報功能使之發出聲響,
且依照當時之情形,保持冷靜,移至相對安全的環境,並立
即請求支援人員攜帶「備援空氣包」(Air bag)因應,視
情況實施「開吸關吐」(務必經過訓練始得執行),決不可
在危險場所脫下面罩或肺力閥,另將照明設備往上方照射,
提高救援辨識。
(2)使用無線電連續呼叫「MAYDAY、MAYDAY、MAYDAY」,並掌握
無線電求救回報內容(Location【位置】、Unit【單位】、
Name【姓名】、Assignment and Air supply【任務及空氣
量】、Resources needed【救援需求】, L.U.N.A.R.);另
現場人員聞求救訊號時應立即保持無線電靜音(或切換至其
他頻道),並由指揮官(或安全幕僚)確認求救人員資訊,
立即進行救援行動。
(可參閱第十章入室搜索安全指導原則)
9、防止爆(複)燃現象發生
地下建築物火災時因開口少且小,容易造成悶燒產生大
量濃煙及高熱之蓄積,若救災時開啟開口或執行排煙通風戰
術有可能帶入新鮮空氣,使內部可燃性氣體濃度進入燃燒範
圍而造成爆(複)燃,因此在人員進入前須先檢視判斷爆(複)
燃之徵兆,確定要進入時須確保水帶充滿水,進入搶救時應
分兩線相互配合,分別以直線及水霧射水實施掩護及降溫、
排煙,進入前使用水霧點放降低煙層溫度,以免造成爆(複)
燃之發生。
10、殘壓警報響起時之作為
搜尋中若殘壓警報響起應立即沿著水線反向退出,倘殘
餘氣量不足供逃生使用時,切勿驚慌且動作放慢減緩呼吸量,
延長呼吸器使用時間,立即強制啟動救命器並使用無線電回
報狀況及位置,不可貿然離開水帶,以利後續人員之救援。
11、長時間人力編組輪替
消防人員應妥予編組,以輪番更替進入救災,避免因工
作時間過長,體力耗損過量,發生危險(熱中暑、熱衰竭等)。
12、使用熱顯像儀(TIC)
火災現場因隔間複雜且濃煙密布,使用熱顯像儀可協助
消防人員於火場中,迅速發現火點及搜救受困人員,減少民
眾生命財產損失。
詳解 提供者:Eric
(一) 進入搶救前
1、瞭解建築物狀況
2、瞭解火災位置
3、觀察煙霧特徵
4、利用建築物排煙設備及連結送水管
5、注意地下室空間火災危險性大
6、確認防火避難設施動作情形
7、管理進入口空間
8、開口處警戒
9、無線電通訊聯繫保持暢通
10、運用照明輔助裝備
(二) 進入搶救中
1、落實三層安全管理機制
2、成立人員裝備管制站
3、成立分區指揮官
4、穿戴完整個人防護裝備並隨時檢視氣瓶殘壓
5、部署方式及搶救動線(由上到下、使用燈繩)
6、避免放水壓力過大
7、通風排煙對策
(1)地下建築物之通風排煙應視建築結構建立排煙路徑,確保消防人員安全,並優先於空曠下風處建立出風口,再建立進風口建立排煙路徑、進氣口及排煙口。
(2)排煙出口防護。
(3)對於人員疏散及消防人員進入路徑,儘可能區隔。
(4)確保出入口空間能見度。
(5)救災時整備、集結位置,應確保不被濃煙侵襲,並縮短行進距離及確保撤退路線。
(6)利用建築物本身排煙設備將濃煙排至室外。
(7)利用排煙車及排煙機等將濃煙排出。
(8)利用進風設備將民眾逃生樓梯、通道等建立為正壓區域,防止濃煙侵入。
(9)選擇排煙出口,應避免濃煙再進入其他區劃空間或大樓內。
(10)如為地下停車場,除非車道口可以看見火勢,否則以車道口為排煙口,人員由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進入。
(11)地下建築物開口少,採取正壓排煙應謹慎評估,避免過度加壓、過度通風,造成爆(複)燃風險;如採取負壓排煙時,應延伸排煙管提升效率,避免形成短循環。
8、落單、迷失方向或受困時之處置(請求支援人員攜帶「備援空氣包」(Air bag)因應,視情況實施「開吸關吐」)(L.U.N.A.R)
9、防止爆(複)燃現象發生
10、殘壓警報響起時之作為
11、長時間人力編組輪替
12、使用熱顯像儀(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