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據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 10 條:「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之指定 或登錄,除依各類別審議基準外,應依下列基準為之: 一、表現原住民族歷史重要或具代表性之文化意義。 二、表現原住民族土地的重要關聯性。 三、表現特定原住民族、部落或其他傳統組織之文化顯著性。 四、表現世代相傳的歷史性。」 請依據上述法條任舉一被指定或登錄之「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案例說明 其被指定之理由以及過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