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 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決定災害防救之基本方針
二、核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三、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
四、核定全國緊急災害之應變措施
五、督導、考核中央及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六、其他依法令所規定事項
第8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核定各該直轄市、縣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三、核定轄區內災害之緊急應變措施
四、督導、考核轄區內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五、其他依法令規定事項
第10條 鄉鎮市公所設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核定各該鄉鎮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三、推動疏散收容安置、災情通報、災後緊急搶通、環境清理等災害緊急應變及整備措施
四、推動社區災害防救事宜
五、其他依法令規定事項
災防法:第八條-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災害防救會報任務如下: 1.核定各該直轄市、縣(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2.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3.核定轄區內災害之緊急應變措施。 4.督導、考核轄區內災害防救相關事宜。 5.其他依法令規定事項。 第十條-鄉(鎮、市)公所設立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 1.核定各該鄉(鎮、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2.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3.推動疏散收容安置、災情通報、災後緊急搶通、環境清理等災害緊急應變及整備措施 4.推動社區災害防救事宜 5.其他依法令規定事項
災害防救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核定各該直轄市、縣(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三、核定轄區內災害之緊急應變措施 四、督導、考核轄區內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五、其他依法令規定事項
第10條 鄉(鎮、市)公所設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核定各該鄉(鎮、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三、推動疏散收容安置、災情通報、災後緊急搶通、環境清理等災害緊急應變及整備措施 四、推動社區災害防救事宜 五、其他依法令規定事項
依災害防救法第八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核定各該直轄市、縣(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三、核定轄內災害緊急應變措施
四、督導,考核轄內災害防救相關事項
五,其他
依災害防救法第十條:
鄉(鎮、市)公所設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核定各該鄉(鎮、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三、推動疏散收容安置、災情通報、緊急搶通及災後環境整理等災害緊急應變及整備相關事項
四、推動社區防災相關事宜
五,其他
直轄市政府會報任務 1.核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2.核定重要對策 3.核定緊急應變事項 4.督導地方區內災防事項 鄉市公所會報任務 1.核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2.核定重要對策 3.推動疏散安置通報之緊急應變措施及整備事項 4.推動社區災害就事項
消防法大意如下:
一.地方政府設立之災害防救會報任務如下:
1.核定各該地區摘害防救計畫
2.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3.核定轄區內災害之緊急應變措施
4.督導考核轄區內災害防救措施
5.其他依法規定事項
二.鄉{鎮.市)公所設立之災害防救會到任務如下:
1.核定各該鄉(鎮)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2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3.推動疏散收容安置,災情通報,災後緊急搶通,環境清理等災害緊急應變及整備措施
4.推動社區災害防救事宜
5.其他依法規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