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災害防救計畫有那些?各災害防救計畫之擬訂及核定組織(單位)之名稱各為何?(25 分)
詳解 (共 6 筆)
詳解
(一)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2 條規定,災害防救計畫有以下三種:
1.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全國性災害防救計畫。
2.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公共事業就其掌理業務或事務擬訂之災害防救計畫。
3.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指由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山地原住民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各災害防救計畫之擬訂及核定組織(單位)之名稱,分述如下:
1.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17 條
(1)擬定: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擬訂
(2)核定: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2.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19 條
(1)擬定:公共事業;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2)核定:公共事業送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3.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20 條
(1)擬定: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
(2)核定:直轄市、縣(市)政府經各該災害防救會報核定;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經各該災害防救 會報核定
詳解
一災害防救計畫有以下三種:
(一)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全國性災害防救計畫。
(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指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和公共事業就其掌理業務或事務擬訂之災害防救計畫。
(三)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指由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山地原住民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以下是各災害防救計畫的擬訂及核定:
(一)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1.擬定: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擬訂
2.核定: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1擬定:公共事業;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
2核定:公共事業送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三)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1擬定: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
2核定:直轄市、縣(市)政府經各該災害防救會報核定;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經各該災害防救 會報核定
詳解
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災害防救計畫有那些?
一、災害防救計畫:指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全國性災害防救計畫。
三、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指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公共事業就其掌理業務或事務擬訂之災害防救計畫。
四、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指由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災害防救會報核定之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山地原住民區災害防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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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災害防救計畫之擬訂及核定組織(單位)之名稱各為何?
一、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各直轄市、縣(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三、鄉鎮市政府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各該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詳解
(一)災害防救計畫:指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二)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擬訂,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相關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擬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經各該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詳解
-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
- 擬訂組織(單位):由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擬訂。
- 核定組織(單位):經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
-
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擬訂組織(單位):
- 公共事業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擬訂其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事項擬訂其災害防救業務計畫。
- 核定組織(單位):
- 公共事業擬訂之計畫送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
-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擬訂之計畫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 擬訂組織(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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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 擬訂組織(單位):
-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上級災害防救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擬訂其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 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應依上級災害防救計畫及地區災害潛勢特性擬訂其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 核定組織(單位):
- 直轄市、縣(市)政府擬訂之計畫經各該災害防救會報(即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 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擬訂之計畫經各該災害防救會報(即鄉(鎮、市)、山地原住民區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 擬訂組織(單位):
詳解
練習用!
災防法第18條:
(一)災害防救基本計劃之規定:
1.整體性長期災害防救計劃
2.災害防救業務計劃及地區災害防救計劃之重點事項。
3.其他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認為有必要之事項。
(二)有關各計劃內容之規定,前項各款之災害防救計劃、災害防救業務計劃、地區災害防救計劃,計劃內容如下:
1.災害預防相關事項
2.災害緊急應變對策相關事項
3.災害復原重建相關事項
4.其他行政機關、公共事業、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及山地原住民地區災害防救會報認為必要之事項
災防法19條
公共事業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劃擬定災害防救業務計劃,送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