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危險 目的補儅 方式協力 經營保險費 屬性經濟制度
純損危險 可保危險是同質大量損失為意外損失為沈重負擔 損失為確定 損失為可測度 危險單位不能同時發生損失(分散)
危險的鑑定(辦識與分析) 問卷法 財務報表分析法 生產流程圖法 保單分析法 實地勘察法 契約分析法
危險的衡量 損失頻率 損失幅度 危險程度
危險管理方法的選擇 控制型回避 轉嫁(直接間接) 分離(時間地區金額標的) 結合與聯合承擔(聯營 併購) 預防與抑制(降頻降幅)
理財型自留 自已保險(自留的特殊型式) 自已保險 專屬保險 自負額 保險 非保險轉嫁(危險證券化 SWAPS交換契約 替代性風險移轉
自已保險不是保險,因為沒有轉嫁風險,也沒有協力的性質,是企業運用保險的原理來管理危險,
一樣都有資金的注入,危險沒有發生,保險費拿不回來,自已保險的準備金可以運用,
保險不需高度的風險管理技術,自已保險企業風控技術性高,如上述的流程
保險可以立即補償事故發生的損失,自已保險需要時間累積資金,累積期可以先以保險部分轉嫁
保險雖然是成本,但是企業運用保險可以降低自已保險的資金累積額度,可以做更好的資金運用,
而且風管的成本不見得比保險負擔來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