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別督導係指對於單一工作者進行監督、指導。
(二)團體督導類似將工作者匯集,並進行針對於工作的焦點座談,以督導為帶領者進行監督、指導。
(三)個別督導相較於團體督導,更具有私密性,使受督導者能夠不必考慮其他工作者的價值觀,更坦露自己的想法,而限制在於僅有個別的工作經驗,缺乏經驗交換、問題討論、達成共識等優點。相對而言,團體督導的優點在於受督導者可以共同分享工作時會遇到的狀況、解決辦法等,但往往受督導者會礙於他人的眼光與或因工作夥伴關係,較不敢坦露較個人層面或同事層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