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債權人甲持對乙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扣押乙對丙之貨款債權,法院將該扣押命 令送達於乙、丙後,丙主張其已對乙主張抵銷部分債務,扣押之債權數額不正確, 或主張該扣押命令係對其經由公示送達為之,而欲提起救濟,此二者之救濟方式及 其法律效果有何不同,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