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函 承辦人:○○○ 連絡電話:○○-○○○○○○○ 地址:○○○○○○○○○○○○○ 受文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年○○年○○日 發文字號:○○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為推動「104年校園周邊健康飲食輔導示範計畫」,請選擇轄內區國中、小學為示範學校,對於校園周邊之超商、早餐店、速食店及飲料店,積極輔導業者開發及提供少油、少鹽、少糖之營養早餐,以維護學生身體健康,請 查照。 說明: 一、經調查我國國中、國小的學生早餐外食居多,以漢堡、珍珠奶油、蛋餅等重鹹及重口味的食品居多,致小學生體重有愈來愈重的趨向,影響學生身高及健康,請各縣市政府擇轄內區國中、小學做為示範學校,對於校園周邊之超商、早餐店、速食店及飲食店,積極請業者開發及提供少油、少鹽、少糖之營養早餐,為維護學生身體健康。 二、檢附104年校園周邊健康飲食輔導示範計畫1份供參。 正本: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