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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函
承辦人資料(地址、承辦人姓名、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受文者:臺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配合辦理檢疫、防疫措施,請貴機(單位)派員參加「104 年度導遊、領隊旅遊醫學教育訓練課程」,並檢附該署修正發布之「港埠檢疫規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署○○年○○月○○日第○○○○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桃園國際機場為臺灣國際航班起降的門戶,截至 103 年底,國際客 運量排名居全球第 11 位。
三、有鑒於「世界地球村,疫病無國界」,而 旅客在旅途中,會有 20~70%出現健康與疾病傳染癥候。
四、爰請貴機關配合辦理,俾利預防健康與疾病傳染擴散。
正本:直轄市、各縣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
檔號: 保存年限: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函 地址:000○○市○○區○○路000 號 聯絡方式:(承辦人、電話、傳真、e-mail) 000 ○○市○○區○○路000 號 受文者:臺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000 年00 月00 日 發文字號:○○字第 00000000000 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港埠檢疫規則」1 份 主旨:請配合辦理檢疫、防疫措施,並派員參加「104 年度導遊、領隊旅遊醫學教育訓練課程」,請照 辦。 說明: 一、桃園國際機場為臺灣國際航班起降的門戶,截至103 年底,國際客運量排名居全球第11 位,相關 檢疫、防疫措施實不容疏漏。 二、有鑒於「世界地球村,疫病無國界」,而旅客在旅途中,會有20~70%出現健康與疾病傳染癥候, 請貴公會積極參與防疫教育訓練課程,以強化相關人員旅遊醫學常識,杜絕憾事發生。 三、請貴公會賡續配合本署修政發布之「港埠檢疫規則」,以收宣導之效。 正本: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署 長 ○ ○ ○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函 地址:0000000000000000 聯絡方式:000000000000 郵遞區號:00000000 地址:000000000000 受文者: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000000 發文字號:00字00000000號 附件:港阜檢疫規則乙份 主旨:桃園國際機場為台灣國際航班起降的門戶,國際客運量居全球11位。有鑑於「世界地球村,疾病無國界」,各縣市及旅遊同業公會應配合辦理檢疫、防疫措施,並檢附該署修正發布之「崗阜檢疫規則」,請 查照。 說明:有鑑於「世界地球村,疾病無國界」,旅客在旅途中,會有20%~70%出現健康與疾病傳染徵候,因此,各縣市政府應積極配合辦理檢疫及防疫措施,派員參加「104年度導遊、領隊旅遊醫學教育訓練課程」,以確保國民生命安全。 辦法: 1.各縣市應積極並確實配合辦理檢疫及防疫之措施。 2.為鼓勵政府官員積極參加旅遊醫學教育訓練課程,參加並完成教訓課程時數者,頒發證書,並可享有100元之禮券兩張。
正本:台北市政府、各直轄市政府 副本:各縣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