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號: 保存期限: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涵 地址 : ooooo 桃園市OO路o段o號 聯絡方式: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 e-mail)
ooooo OO市OO路o段oo號 受文者 : 玫瑰社區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 發文字號 : OO字oooooooo號 速別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主旨 : 查 交通部 , 內政部會同訂定之 道路交通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地 181 條規定略以 , 行車分向線之劃設 , 路面寬度應在 6 公尺以上路段 , 但寬度在 5 公尺不及 6 公尺 , 全年平均每日交通量在 400 輛以上之路段 , 亦得劃設 . 說明 : 桃園市八德區公正里玫瑰社區前之康樂街 ,近來車輛激增 , 但因路面不寬 ,未畫設行車方向線 , 造成交通混亂 ,影響 社區住戶安全 , 該社區管理委員會爰於民國 105 年 1 月 12 日 以玫管字第0123 號申請書, 向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申 請在康樂街劃設行車分向線. 辦法 : 交通局於 105 年 2 至 3 月間會同八德區公所 , 當地陳里長及鄰近 甲 , 乙社區管理委員會共同進行三次實地會勘 , 經測量結果 ,該路段路面雖僅 5.6公尺 ,惟全年平均交通量達 475輛以上, 符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 定 , 並訂於 105 年 4 月底前完成劃設. 局長 : OOO (簽章) 附件 : 八德區公所 ,甲 , 乙 社區委員會 , 陳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