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行政係指公眾部門組織為實現維繫繼續存在的政策目標,並兼顧立法機關及成員需求,對可資運用的財政收入與支出所做的分析規劃、管理等制度設計和活動。 (一)預算循環各階段說明如下: 1.預算編制: 主計總處於會計年度開始前8個月,開始籌編預算,開始前4個月必須編製完成,送 至立法院審議。 2.預算審議: 立法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前1個月完成審議,總統須在會計年度開始前15日公布。 3.預算執行: 各機關執行預算會計年度,我國為1年。自90年起1/1~12/31(舊制為7月制)。 4.預算決算: 主計總處在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完成或決算書送至審計部審計,審計部接獲決 算書3個月內需完成最終審議,審計長赴立法院報告。 (二)結語:當代政府預算原則 1.計畫原則:所有預算應按照政府計畫來擬定。 2.根據報告原則:預算編制、立法、執行,均應根據政府各機關的財務和業務報告。 3.具備適當權利原則:行政部門為有效完成執行預算之責任,必須具備適當的權利。 4.自由裁量原則:立法部門對預算支出不僅不違反既經議定的政治方針,不一苛限, 使預算產生經濟有效的管理。 5.多元程序原則:政府職能擴張,預算程序應分別適應各種行政活動,無須強求一致
一、預算:是指以金錢數字所表現出來的行政計劃。此計劃是經由立法機關三 讀通過方成為法定預算。此計劃具有強制性,有固定性。 二、每個預算皆有一個預算循環過程,含有預算編列、預算審議、預算執行、 預算決算等循環過程。詳如說明: (一)預算編列:預算是由各行政部門自行編列,原因是行政部門較專業, 而且是向選民政策負責的文件。 (二)預算審議:預算經內閣通過後交立法機關審議。若立法機關無法於期 限審議。立法機關通常另訂補救辦法。如假預算、臨時預算、延用上 年度預算。 (三)預算執行:預算執行通常為一年。各行政機關預算執行所面臨的問題 1.如何將年度預算轉換成執行預算 2.如何因應預算編製時未能預測的情勢變化 (四)預算決算:年度結算的預算過程是決算。對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審核 以確定法律責任的歸屬及預算運用的效能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