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少年事件處理法
>
102年 - 10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25717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2年 - 10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25717
科目:少年事件處理法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2年 - 10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25717
科目:
少年事件處理法
年份:
102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1 條規定,少年法院法官對於事件之調查,必要時「得」傳喚 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到場。而該法第 32 條則規定,審理 期日「應」傳喚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試基於少年事件處 理的基本精神,析述此二規定對於少年在調查、審理階段之受成人陪同在場權,有 無寬嚴不一之情形?(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