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生命保護案例,案主獨居無任何親屬可照料,因爬到自家屋頂跌落送至緊急安置,但由於案主不喜歡住在機構,便吵著要出院.院方不得宜將案主轉出院,讓案主返家. 如何尋求資源:連結相關社會福利及老人保護相關資源 1.設置緊急安置鈴 2.連結社區村里長定期關心案主及詢問案主的需要 3.連結相關居家服務,讓案主返家可以得到適當的照顧 4.連結相關送餐服務,確保案主每天皆會有人至案家確保案主安全及三餐保暖.
根據史基摩(Skidmore)的歸納,他將社會工作的功能區分為三種:分別是恢復、預防與 發展。第一、「恢復」的功能指恢復受傷的社會功能,包括治療(減少造成功能損害的因素) 及復健兩種層面(重新建立互動模式)。社會工作藉治療或處置,能使失去的適應能力及幸 福恢復起來,即消極地解決社會問題,復健是復原與再組,對失去的生活功能與制度加以 維持,以得到常態的生活。 第二、「預防」的功能是預防社會功能的失調,即預防新問題的產生及舊問題之再生。早期 發現、控制與減少可能妨礙社會功能的狀況與情境發生。可分為兩部分,一是預防人與團 體的互動問題、二是預防社會病態。分析問題發生之成因,設法加以控制,以減除問題, 此乃積極的預防社會問題。 第三、本題主要強調的是社會工作的第三種功能:「發展」功能。發展功能又稱提供資源的 功能,是指發掘社會資源及啟發個人潛能,積極的發展社會生活。社會工作有教育的作用, 在於使人們認識所處環境中的種種社會資源,並對現有資源作更有效的運用,即強化社會 福利體系,以提升社會大眾之健康與生活品質。提供資源的功能也是社會工作的重要特色 之一。針對此功能,以本人過去服務家庭福利中心提供服務實例為例加以說明。 個案分析評估: 該個案是由社會局轉介至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案主因故入獄服刑,案女出生後即與案主於 獄中生活,獄所規定幼兒 3 歲後需離開,故案女將由案母接回;案女從未與案母一家生活 相處,且考量案母狀況,案主期待將案女送至幼兒園就讀,期待公部門資源協助案女穩定 生活。評估該個案情況,案母有躁鬱症,且為洗碗臨時工,收入並不穩定,如需照顧案女 可能會有親職功能上與經濟條件上的疑慮,因此決定接案。 針對個案進行家庭評估,分析案家資源之後,決定處遇計畫是協助案母步入軌道以穩定照 顧案女生活起居,並給予鼓勵及支持的力量。以提供資源的方式協助處理家庭危機,分別 以「個人性資源」、「家庭內部資源」與「家庭外部資源」協助案家。分述如下: 「個人性資源」主要是以醫院、衛生所、教育處提供案母及案女個人性的資源協助,協 助案母精神狀態的穩定與復原,並且提供案女公共托育的資源,安排案女就學,減輕案 母照顧上的負擔,穩定案女的照顧情況。並且安排案女進行「兒童發展聯合評估」,針對 案女在語言發展遲緩的部分提供語言治療師協助治療。 「家庭內部系統資源」主要是以鄉鎮公所、家庭教育中心、物資銀行等協助案家學習溝 通互動技巧及滿足經濟基本需求。培養案母與案女親密關係,並提昇案母的照顧能力。 「家庭外部系統資源」主要是提昇案家整體功能,連結各種社會福利資源,包括申請「特 殊境遇家庭暨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改善案家的經濟問題與負擔。 資源的提供是社會工作中最具特色、有別於其他心理諮商輔導專業的關鍵所在,社會工作 者的角色主要在於資源的連結者、資訊提供者、協調者,從優勢觀點與增強權能的觀點來 看案主的問題,大部分是因為身處於社會結構的弱勢,所能運用的資源不足所導致,並非 源自於個人問題。因此,社會工作者如果能善用提供案主適當的資源連結,對於幫助服務 使用者與其家庭脫離危機狀態、恢復正常、進而增強其家庭功能與社會功能有很大助益。
【擬答】 根據史基摩(Skidmore)的歸納,他將社會工作的功能區分為三種:分別是恢復、預防與 發展。第一、「恢復」的功能指恢復受傷的社會功能,包括治療(減少造成功能損害的因素) 及復健兩種層面(重新建立互動模式)。社會工作藉治療或處置,能使失去的適應能力及幸 福恢復起來,即消極地解決社會問題,復健是復原與再組,對失去的生活功能與制度加以 維持,以得到常態的生活。 第二、「預防」的功能是預防社會功能的失調,即預防新問題的產生及舊問題之再生。早期 發現、控制與減少可能妨礙社會功能的狀況與情境發生。可分為兩部分,一是預防人與團 體的互動問題、二是預防社會病態。分析問題發生之成因,設法加以控制,以減除問題, 此乃積極的預防社會問題。 第三、本題主要強調的是社會工作的第三種功能:「發展」功能。發展功能又稱提供資源的 功能,是指發掘社會資源及啟發個人潛能,積極的發展社會生活。社會工作有教育的作用, 在於使人們認識所處環境中的種種社會資源,並對現有資源作更有效的運用,即強化社會 福利體系,以提升社會大眾之健康與生活品質。提供資源的功能也是社會工作的重要特色 之一。針對此功能,以本人過去服務家庭福利中心提供服務實例為例加以說明。 個案分析評估: 該個案是由社會局轉介至家庭福利服務中心,案主因故入獄服刑,案女出生後即與案主於 獄中生活,獄所規定幼兒 3 歲後需離開,故案女將由案母接回;案女從未與案母一家生活 相處,且考量案母狀況,案主期待將案女送至幼兒園就讀,期待公部門資源協助案女穩定 生活。評估該個案情況,案母有躁鬱症,且為洗碗臨時工,收入並不穩定,如需照顧案女 可能會有親職功能上與經濟條件上的疑慮,因此決定接案。 針對個案進行家庭評估,分析案家資源之後,決定處遇計畫是協助案母步入軌道以穩定照 顧案女生活起居,並給予鼓勵及支持的力量。以提供資源的方式協助處理家庭危機,分別 以「個人性資源」、「家庭內部資源」與「家庭外部資源」協助案家。分述如下: 「個人性資源」主要是以醫院、衛生所、教育處提供案母及案女個人性的資源協助,協 助案母精神狀態的穩定與復原,並且提供案女公共托育的資源,安排案女就學,減輕案 母照顧上的負擔,穩定案女的照顧情況。並且安排案女進行「兒童發展聯合評估」,針對案女在語言發展遲緩的部分提供語言治療師協助治療。 「家庭內部系統資源」主要是以鄉鎮公所、家庭教育中心、物資銀行等協助案家學習溝 通互動技巧及滿足經濟基本需求。培養案母與案女親密關係,並提昇案母的照顧能力。 「家庭外部系統資源」主要是提昇案家整體功能,連結各種社會福利資源,包括申請「特 殊境遇家庭暨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改善案家的經濟問題與負擔。 資源的提供是社會工作中最具特色、有別於其他心理諮商輔導專業的關鍵所在,社會工作 者的角色主要在於資源的連結者、資訊提供者、協調者,從優勢觀點與增強權能的觀點來 看案主的問題,大部分是因為身處於社會結構的弱勢,所能運用的資源不足所導致,並非 源自於個人問題。因此,社會工作者如果能善用提供案主適當的資源連結,對於幫助服務 使用者與其家庭脫離危機狀態、恢復正常、進而增強其家庭功能與社會功能有很大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