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關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時,大致都會發生以下會計事項: 事項一:各機關經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時,應即辦理預算及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 事項二:辦理分配預算。 事項三:年度中動支第二預備金,各機關於實際支付時,以「經費支出」列帳。 事項四:年度終了時,除應將已發生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辦理保留,並將已分配預算之可支庫款轉為保留庫款外,也應辦理結帳程序。 事項五:立法機關審議「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如對動支數額有修正之決議,包括於當年度結束期間前發生者,以及於以後年度發生者。 試作:請依「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分別列示上述各事項發生時,應有之會計分錄。(27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事項一、 dr.預計支用數;cr.歲出預算數
事項二、 dr.歲出預算數;cr.歲出分配數 ;
dr.可支庫款;cr.預計支用數
事項三、 dr.經費支出;cr.可支庫款
事項四、 dr.經費支出;應付歲出款(已發生債務)
dr.歲出保留數;cr 應付歲出保留數 (契約責任)
dr.保留庫款;cr.可支庫款(奉准保留);
dr. 歲出分配數,cr. 經費支出 cr. 歲出保留數, cr.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結帳)
dr. 經費賸餘-待納庫部分,cr. 可支庫款(結帳)
dr.歲出預算數, cr.預計支用數(結清預算)
事項五、
1.年度結束前,當年可馬上收回: dr. 可支庫款;cr.經費支出
2.年度結束前,非當年馬上收回: dr. 暫付款;cr.經費支出
3. 年度結束後,可馬上收回: dr.歲入納庫數,cr . 歲入實收數(歲入會計帳);
3.年度結束後,不可馬上收回: dr.應收歲入款,cr. 應納庫款(歲入會計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