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產險公司之保單條款約定如下:「被保险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飼 養被保險水產之陸上養殖漁之溫度連續低於攝氏10度之時九小 時以上者,本公司依下列方式約定計算賠償金額,在保險金額之額度 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賠償金額=保險金額X賠付比例X投入成本累計比例X(1-自負額比例) 賠付比例=Min〔1,(實際氣溫連續低於攝民10度之持續小時數-9小時)/(氣溫連續低於攝10度之持續32小時―9小時)〕x100%
此類定額給付型之保險商品,有無違反「損失填補原則」?試論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