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直轄市發現有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場址,在提出污染整治計畫的過程,因地質條件、污染物特性或污染整治技術等因素,無法將該場址的污染整治至低於土壤、地下水管制標準。因此,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依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結果,提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目標。 請依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說明如何辦理本項作業,並說明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整治目標的核定原則。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