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績法:
(二)發展性:從行政性管理轉向發展性管理;使績效表現不再僅與經濟報酬聯結,而據此為升遷使任、訓練進修等面向之運用,期望深化職員工作意義與個人自我實現性。
(三)契約性:昔日終身任用之永業制,被契約制之定期任職所取代,使加速人員流動性以及與私部門人才交流機會;終身職不為唯一進取之處,更強調人員職涯自我發展性。
(四)行政中立:政治與行政密不可分,故應關切如何執行公正、維持中立客觀性,故在離職後再任或節制性從事政治活動均有規制。
(五)訓練現代化與績效化:英國文官學習,由中央集結職員發展與訓練事宜,引進線上資訊與數位授課;或效仿企業訓練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