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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二、海關緝私條例第六條規定:「海關緝私,應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二十四海里以內 之水域,及依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得為查緝之區域或場所為之。」該條「沿海二十四海里 以內之水域」如何確定?(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元~
沿海二十四海里以內之水域包含內水、領海、鄰接區。 內水:低潮線以迄高潮線起500公尺以內的岸際區域與近海沙洲。 領海:自領海基線起算12海里以迄領海基線內之區域。 鄰接區:鄰接領海外側至領海基線起算24海里內之區域。
詳解 提供者:Cecilia Lai
鄰接領海外側至距離基線24海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