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性 | 結構化程式設計 | 物件導向設計 |
|---|---|---|
| 基本單位 | 模組、函數、子程序 | 類別、物件 |
| 模組化方式 | 通過函數和子程序實現 | 通過類別和物件實現 |
| 資料隱藏 | 通過模組界面隱藏資料實現 | 通過封裝和公開介面隱藏內部實現 |
| 重用性 | 重用函數和模組 | 重用類別和繼承 |
| 繼承 | 不支援繼承 | 支援繼承,子類別可繼承父類別的屬性和方法 |
| 多態 | 不支援多態 | 支援多態,不同物件可以有相同的方法介面 |
| 可擴展性 | 通過增加函數或模組擴展系統 | 通過擴展類別或創建新類別擴展系統 |
| 主要設計焦點 | 功能分解,強調步驟和程序流程 | 資料和行為的結合,強調物件和互動 |
| 開發複雜度 | 適合較小型和簡單的專案 | 適合大型和複雜的專案 |
結構化程式設計強調通過模組化和功能分解來解決問題,適合於較小型和簡單的專案;而物件導向設計強調物件和類別,強調資料與行為的結合,支援繼承和多態,適合於大型和複雜的專案。兩者各有優勢,根據專案需求選擇合適的設計範式可以提高程式的可讀性、可維護性和重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