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之懲罰,包括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所為之懲處及公務員懲戒法之懲戒,兩者之差異與免職處分法.撤職處分之效力,茲分述如下: (一)行政懲處與司法懲戒之差異: 1.法源依據不同 (1)前者依公務人員考績法。 (2)後者依公務員懲戒法。 2.處分機關不同 (1)前者之懲處機關為服務機關。 (2)後者之懲戒機關為公務人員懲戒委 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