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人皆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共同設立資
本額為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 A 有限公司,其中甲出資 40 萬元,乙
出資 30 萬元,丙、丁、戊、己、庚五人各出資 6 萬元。A 有限公司之章
程載明設董事一人,但未記載董事選任方法、股東表決權之分配等選任
董事相關事項。甲乃邀集各股東擇日集會討論應由何人擔任董事。集會
當日甲、乙、丙三人親自到場,甲、乙二人表明同意乙擔任董事,丙則
表明同意由自己擔任董事,並提出未到場之丁、戊、己、庚四人簽名表
明同意由丙擔任董事之書面。請說明 A 有限公司是否已合法完成董事之
選任及由何人當選董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