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公司將台東、花蓮地區生產之 95 年一期有機米,碾製供應乙、丙等公司批售給全國各超市販賣給消費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 F)抽驗時,檢測出這批有機米含農藥殘留,嚴重影響人體健康,乃以電台廣播與電視通告方式要求全面回收、下架這批有機米。甲乙丙等公司,以 F 之要求既無書面,也未送達,說明理由及聽取彼等陳述意見,影響其生計為由,可否提起行政爭訟?可否獲得救濟?試分析之。(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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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行為算行政處分? 我以為是事實行為,因為他只是類似勸戒下架,回收,這樣也有法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