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命題大綱只讀民總的這題大概就是把民法98條寫出來
然後寫意思表示解釋有哪些考量因素
再來就是用本題材料在各個考量因素底下寫作文
丟出私法自治是原則
惟契約訂立需考量公平、誠信原則、合理分擔風險准許乙可以向甲請求增加給付
只是不知道在民總考卷只寫民總的內容會拿幾分
-------------抱怨分隔線---------------
這些教授有夠垃圾的
這次給你考227-2情事變更,下次給你考給付延遲,再下次考擔保瑕疵
食髓知味得寸進尺
把依照命題大綱準備的人當作白癡
乖乖遵守規則的人活該倒楣
一甲乙間工程契約之約定不得加價之條款,違反71.72條,無效
1 按71條,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者,無效。依民法定型化契約規定,契約內容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基於平等互惠之關係,約定公平合理之條款。
次按72條,法律行為違法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所稱之公序良俗,指國家社會通念及價值觀而言。
經查,甲乙間成立之系爭工程契約之約定不得之條款,違法民法定型化契約之規定,依照71條,違法強制規定,而無效。
此外,鋼筋指數上漲百分之五十之情事變更,具有不可預見性,如不可請球增肌甲縛,該成本全由乙自行吸收,使得乙給付大量成長,就社會價值觀觀之,而有顯失公平,違反72條,該條款亦無效。
二甲主張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