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甲有一物品發明,取得包括台灣在內之多國專利。於我國專利保護期間,乙公司為
能突破甲之發明,乃於實驗室內製造該專利物品,並反覆實施以得知其技術上之缺
失,終於突破甲之技術,乙並以該突破之技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取得再發明
專利。於甲之專利期滿前,乙就先準備好製造之物料與設備,同時做出幾件原型,
據以向相關單位申請安全測試,並於甲之專利期滿後就立即製造並銷售該再發明物
品。甲知悉後,乃對乙提出專利侵害訴訟,主張乙於甲專利期滿之前,於研發階段、
安全測試階段,均已實施甲之專利技術,而構成專利侵害。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
由?乙應如何抗辯?(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