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論題(共 3 題,每題 10 分,共 30 分) 1.依期貨交易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期貨結算機構於其結算會員不履行結算交割義務時,款項支應順序 為何?請說明之。(1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期貨交易法第49條規定,期貨結算機構於其結算會員不履行結算交割義務時,款項支應順序如下:
1.違約期貨結算會員之結算保證金;
2.違約期貨結算會員之交割結算基金;
3.其他期貨結算會員之交割結算基金;
4.期貨結算機構之賠償準備金;
5.其他期貨結算會員依期貨結算機構所定之比例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