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答)
社會排除係指某些個人或團體備受到多面向的弱勢累積,和社會主流、公共資源隔離,而有系統地被排除於能使其自主的地位之外。此概念認為弱勢的形成通常和下列特性有關:
(1)相對性:所謂弱勢待遇是相對,而非絕對的。
(2)制度性:弱勢起因於社會制度作用,而非人們自願選擇。
(3)缺乏參與:弱勢和缺乏社會參與有高度關聯。
(4)動態性:會因一項弱勢導致更多項弱勢,形成弱勢的累積。
參考資料:
100年專技高考_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高上社工師解題)
95年專技高考_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公職王林儀老師解題)
(原答)
社會排除將傳統的貧窮概念(傾向靜態的、經濟面的測量指標),帶往一個多面向、動態的以及行動上的概念。其探討焦點如下:
1.勞動市場排除:當個人發現由於低技術或就業障礙,其欲進入或再進入勞動市場,正規與持續就業的機會相當渺茫,將會讓人產生對社會無貢獻、無價值之感。
2.經濟上的排除:當個人無能透過就業來維持其個人或家庭的最低生活水準,而必須仰賴福利供給或非社會所認可的賺錢管道。
3.文化排除:意指個人無法根據社會所認可、主流的行為模式、生活型態、文化期望和價值等來安排自己的生活,甚至面臨到社會制裁、偏見或歧視的命運。
4.社會關係排除:當個人在社會關係的範圍與品質上,遭遇孤立、疏離、社會聯繫薄弱。此時通常伴隨次級連帶關係與次文化認同等現象。
5.空間上的排除:當個人因前述各種排除的發生而導致在行動上與參與上受到限制,變成一種弱勢者聚居於物質與環境條件都較差的地區裡,就形成一種地理區位上的排除。
6.制度性的排除:失業與貧窮者也容易被教育、福利、就業、銀行、保險等體系排除,讓人產生一種不安全感、依賴、羞辱和消極的感受。
歐洲聯盟(當時為歐洲共同體)在1993年歐洲社會政策白皮書指出,我們不可宿命地接受社會排除,所以共同體人民應該有權利享有人類的尊嚴。
資料整理自
http://donhi.com.tw/modules/tad_book3/pda.php?tbdsn=1851
https://smallswr.pixnet.net/blog/post/4453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