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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 高等考試_三級_公職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實務#54382
科目:社會工作實務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許多家外安置體系的少年,因達機構收容年齡上限需離開安置機構,這些未成年結 束安置的少年,如何及時協助他們轉銜自立,並培養其自立生活的能力。假如你是 少年安置機構的社工,請說明你將如何設計提供其自立協助服務方案?(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陳宜沂

(一)自立生活方案(Independent Living Program就是為長期安置在機構裡的兒童少年離院準備因應而生的方案,方案的功能與成效影響著從安置機構步入社會少年的社會適應能力。國內的自立生活方案服務對象有兩種:在機構裡針對即將結束安置邁入自立生活之少年;針對已經在外自立生活的少年進行追蹤輔導,提供相關的資源協助其自立生活。自立生活方案主要協助內容包括:基本生活需求的食、衣、住、行、財務管理、身心健康、就學、就業輔導、心理支持及自立生活適應協助、強化少年個人生活能力等。

(二)自立生活方案的服務內容可依據不同階段的工作目的而有不同的規劃內容:目前國內安置服務的歷程可以分為安置前階段、安置服務階段、轉銜服務階段、追蹤輔導階段四階段。國內的自立轉銜服務第一階段是結束安置準備階段,通常在兒少安置期間在安置機構內部進行;第二階段的轉銜追蹤輔導階段則是在兒少已經離開安置機構時,在機構外進行;第三階段的自立生活開懷階段則是少年能夠開懷自立生活。其轉衝服務階段的工作應包含:生活技能發展、計畫將來、尋找適合的訊息,及促成少年與照顧者之意見溝通,以便計畫和支持少年脫離照顧體系。

(三)在自立生活服務方案的設計上,可依據方案管理的基本步驟分析、計畫、執行與評估等過程規劃執行:

1.分析:界定安置少年自立生活的問題,了解他們主要的需求。基本上自立協助服務方案設計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安置少年自立生活的能力,自立生活能力可區分為硬體和軟體基礎生活技巧,在硬體的基礎生活技巧,包含:就業、三餐的準備、健康照顧、住宅與家事管理、金錢管理和交通能力;而在軟體的基礎生活技巧,則包含:自尊、自信心和人際技巧的發展等。

2.計畫:運用方法以設計可欲方案,包括:與案主建立關係、發展方案目標與目的並排定優先順序、構想服務策略、開發資源、與工作進度的安排、工作人員與工作內容的計畫。在自立轉銜服務階段中,安置機構中的社工員與保育人員主要的服務內容為協助少年學習並具備自立生活所需的能力,如:讓少年具備家務清潔、環境維護、個人內務整潔、生活作息的規劃與管理、財務管理、簡單的烹飪與家其設備的修繕、社交技巧、租賃房屋、個人衛生與健康的維持等能力。另外,安置機構社工員與保育人員也會在少年的心理層面給予正向的支持與協助,並且評估少年是否達到結束安置的標準,最後在少年結束安置之後進行一段時間的追蹤輔導,目的是為了瞭解少年在結束安置之後的生活概況、是否需要協助及是否有再次受到傷害的狀況。

3.執行:服務輸送的過程,包括: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與控制、錯誤修正、執行評估等。院外執行自立生活方案的社褔機構也會針對即將結束安置的少年或已經在外自立生活的少年提供許多協助,如:就學與就業的輔導與諮詢、連結社區資源、危機事件的處理與協助、協助社會與心理的適應、經濟補助、及媒合對於少年有益的方案或計畫,一直協助他們到自立生活方案所設計的年齡上限後結案,結案後的半年到一年內每隔一段時間會聯繫少年,關懷他們的生活狀況,此即所稱「離院後照顧」(After care)階段。

4.評估:評估過程用來判定方案績效是否滿足案主的需求,針對成效評估進行不斷改善。建立自立生活方案成效評估指標是檢視方案成效的重點,才能作為方案執行效果評估的依據。

    另外,針對自立生活服務方案的設計應以「少年」為中心規劃離院照顧、追蹤輔導及轉銜服務,因此適合採用優勢觀點模式,其模式能夠與案主建立良好的關係,讓方案執行更有成效,該模式之原則有:

1.激發權能:激發權能指發現與運用案主內在能力、知識及自己的資源,增強與肯定自己的優勢,來自主掌握自己的生活及重要決定。優點模式認為要增強案主優勢之前,必須讓案主承認問題所帶來的痛苦,並做情緒宣洩,以能準備好處理困境。社工員需能仔細傾聽、觀察與收集案主處理問題的相關資料,以能夠了解案主解決問題的方法、具備的能力、發現案主優點與擁有的資源。這樣才能與案主討論解決問題或困境的途徑。

2.去除對案主的不信任:相信案主才是界定與決定自己生活的人,也就是尊重案主自決(self-determination的原則,相信案主會為自己做出最佳決定。社工員可以協助案主釐清案主的意願,並鼓勵與支持案主做出自我決定。

3.對話與合作:社工員與案主開始彼此信任,對話才能產生正向影響。持續的對話是促進社工員與案主合作的重要方法,能夠對問題產生新的確認。合作是社工員與案主一起工作,社工員扮演代理、諮詢與支持的角色,案主成為積極參與的合作者,社工員成為合作夥伴。

4.歸屬感:社工員協助案主成為社區的一份子,對社區有歸屬感。社工員藉由對話與合作能夠協助案主培養歸屬感,與社區形成緊密聯結。

5.協合作用:優點模式強調人、環境及生態之間的交互作用。案主在社工員協助下,開始將關係延伸到案主所在的生態系統裡的個人、重要他人、組織及團體的協合關係,而形成還大於案主個人的優勢與資源,大幅度的提高案主解決問題的可能性。

6.再生:優點模式認為,案主在經歷痛苦的生活事件後,能夠經由人的復原力(resilience或稱為韌性,是個人內在自我修復的一種能力。優點模式認為,要協助案主的困境或問題,應該協助案主發覺與運用案主的內在優勢與能量,進行自我復原。

    規劃以「少年」為中心的自立生活方案及離院照顧、追蹤輔導及轉銜服務,並以安置機構延續照顧的方式進行,能夠大幅度提升服務的延續性與完整性,讓安置少年能在安全、信任的環境中慢慢成長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