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警察機關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針對有跟蹤騷擾行為者, 應依職權或被害人之請求,對行為人核發書面告誡。試從學理上暨 司法實務上分別論述該書面告誡處分之法律性質為何?行政法院就 此類事件有無審判權?其理由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