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 A 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小型冷凍食品業者,獲利能力不佳,因看到近來數據
統計,臺灣每天銷售的炸雞排高達 25 萬份,一天就要吃掉超過 10 座臺北 101 高度
的雞排,故想進軍雞排原料市場,但其冷凍設備不足,擬購買新型機具和倉庫,但
囿於資金不足,故董事會在會議中針對私募普通公司債的議案討論,董事會共有 10
席董事,當日共計有 6 席董事出席,出席董事全數同意私募普通公司債,其後董事
會將募集公司債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股東會,並於股東會中提案議決,經股東會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同意通過。公司便著手
進行私募,其後共有 38 人應募,其中有 3 人為法人,分別為票券業者、銀行業者
及交通業者。
試問:上述案例中 A 公司有無可能公開募集普通公司債?A 公司私募普通公司債是
否合法,以及在獲利不佳之情形下 A 公司得否私募普通公司債?另外假設該私募為
合法之私募,甲為應募人,其後將私募所購買之公司債轉售予乙,甲之轉售行為是
否有效?以上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詳細分析評論。(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