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馬丁森發表矯治無效化,表示有許多犯人不是病人,反而比病人還要正常
馬丁森聲明:『矯治無效論』,而支持的學者政治家威爾森主張:應報思想
答:本題相關之內容,茲分述如下:
一.矯正無效論:
〈一〉背景:
1.矯治模式面臨嚴重挑戰。
2.馬丁生接受紐約市長邀請進行研究。
3.學者馬丁生提出矯治無效論後,引發學者大量爭論。
〈二〉內涵:
除少數或獨特的案例外,矯治的努力對於再犯的降低並無顯著的成效。此即矯治無效論,其觀點如下:
1.矯治模式在理論與實務上存有巨大缺陷:
〈1〉矯治模式並未提出一套明確有效方法以改善受刑人。
〈2〉大多數犯罪人並非病人,甚至比非犯罪人正常。
〈3〉犯罪人的行為,均不易改善。
2.矯治模式根本行不通:
〈1〉監獄矯治與戒護相衝突,執行困難。
〈2〉受刑人多為偽善,毫無積極可言。
3.矯治模式無法獲得實證研究證實:
當時多數研究均認為矯治處遇對於預防再犯毫無能力的。
4.矯治本身造成實務上困境:
造成矯治人員以矯治之名擴大診療人員權力,並將許多處遇措施合法化,造成無謂或過當之懲罰。
〈三〉支持學者對其理論之批判:
1.指其理論與事實不符:
其研究對象,並未適度規畫及執行矯治處遇各項方案。
2.犯罪矯治是刑罰機構重要任務:
3.許多矯治處遇方案並未被認真執行
馬丁森提出[矯治無效論]
另有崇尚應報思想的政治家威爾森,其主張亦深受美國總採用。
1:矯治模式發表之震撼聲明
大多數犯罪人並非病人甚至比犯罪人更正常
社會適應不良者大多經歷負面社會化歷程,任何教育,職訓,醫療或心理治療,均不易改善其20至30年反社會行為
矯治模式並未提出一套(明確而有效的方法)以改善受刑人
2:矯治本身造成實務上之困境
有人建議嫌惡制約,電擊療法,精神外科等技術,對受處遇人知權傷害極深
為了治療而延長刑期,亦侵犯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