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2009 年 5 月 22 日凌晨起正式實施新修正通過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也就是說,
日後凡是持有 K 他命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 20 公克以上者,須處 3 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台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至於,持有一粒眠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 20
公克以上者,須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而無正當
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則是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並限期令其接受 4 小時以上 8 小時以下的毒品危害講習,對此,請就關於青少年吸
食 k 他命及其入罪罰責一事,提出包括生態環境、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處遇計劃、
服務輸送以及照顧管理的社會福利服務討論?(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