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Please translate the following extract from an opinion of the Supreme Court into English:(20分)
按發明專利權範圍,以申請專利範圍為準,於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 並得審酌說明書及圖式。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是以其中所載之文字為核 心,探究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於申請專利時所認知 或瞭解該文字之字面意義。除非申請人在說明書中已賦予明確的定 義,若申請人無明顯意圖賦予該文字其他意義,該文字被推定為具有 通常知識者所認知或瞭解的通常習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