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何謂購買力平價理論?購買力平價條件不一定會成立,可能的原因有哪些?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購買力平價指的是匯率可以藉由本國與外國之間的物價決定。以數學表達如
下:E = P / P*,其中P為本國物價,P*為外國物價,而E即為匯率。
無法成立的原因可能如下:
計算物價上面取樣的不同或統計取樣的不同會導致決定本國物價與外國物價
之內容物不相同。
因為國際貿易之間會有運輸上成本或貿易之障礙,會導致進口國與出口國某
樣財貨之價格不同,所以價格無法切合地去比較,因而無法成為匯率決定的
因素。
市場結構之不同(完全競爭或獨占),會導致兩國物價無法切合地去比較。
匯率與資本市場相關性高,所以匯率主要與利率相關,而與物價無關。
詳解
購買力平價理論,認為兩國間的匯率是由兩國的物價決定,因此匯率=本國物價/外國物價。然而兩國間的貿易會有運輸成本、關稅壁壘等貿易條件的不同,造成出口國與進口國財貨的市場價格不同,再加上市場有失靈情況:1.自然獨占,2.外部性,3.公共財,因此購買力平價條件不一定會成立。
詳解
本國人之所以需要外國貨幣或外國人之所以需要本國貨幣,是因為這兩種貨幣在各發行國均具有對商品的購買力;兩國貨幣購買力之比就是決定匯率的“首先的最基本的依據”;匯率的變化也是由兩國貨幣購買力之比的變化而決定的,即匯率的漲落是貨幣購買力變化的結果。這個理論又分兩部分:
1.相對購買力評價
2.絕對購買力評價
購買力平價理論要成立,必須有四種假設前提:
國際間的貿易必須完全自由
所有的商品價格均呈同幅度的變動
物價為影響匯率的唯一因素
影響購買力的因素只有貨幣數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