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
>
108年 - 108 高等考試_三級_公職獸醫師: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77835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8年 - 108 高等考試_三級_公職獸醫師: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77835
科目: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8年 - 108 高等考試_三級_公職獸醫師: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77835
科目:
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
年份:
108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六、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 32 條之 3 規定,禽畜、水產養殖業者及飼料製造 業者,不得將那些製劑或藥品使用於動物或動物飼料中?(1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C.H
第 32-2 條
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及輸入業者,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底前,將前六個月
製造或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動物用藥品種類、數量、銷售量及銷
售對象等資料,報請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將該資料
保存三年。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二月底及八月底前,將前項資料彙報
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