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嘉忠公司於民國94 年初成立並於7 月1 日開始營業,其94 年度之稅前所得為
$6,000,000,其中包括估列以後年度應付之產品服務保證費用$3,000,000,此項費用
預計於94、95、96 及97 年度發生;其金額分別為$1,000,000、$1,000,000、$500,000
及$500,000;另,創業期間之費用$250,000 已於93 年度全數認列為費用,但依稅法
規定應按5 年分別直線攤銷;經分析此兩項差異是屬可減除之暫時性差異,假設93
至97 年度適用之所得稅稅率為25 %。
試作下列事項:(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