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甲因生意不順,積欠乙新 臺 幣 30 萬元,無法如期於上月底依約定 返還。乙認為甲故意不還,遂糾集多位友人,到甲所開餐廳要求今 日至少須返還 15 萬元;並言及如無法還款,今天就不要營業,甲 遂報警處理。請問乙之行為有無違反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警察依 法應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