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照顧(Kinship care)源自家庭為基礎的替代照顧形態,通常親屬是兒童及少年所生活的環境當中而且彼此熟識。因此親屬成員可以包括部落家族、祖父母,繼父母或 任何與兒童及少年擁有親屬關係的成人,親屬照顧在本質上可以是正式親屬照顧及非正式親屬照顧(Formal kinship care and Informal kinship care) 。然而,過往國內兒童及少年保護實務工作者經常誤將親屬照顧(Kinship care)僅歸類為非正式的照顧,但事實上正式的親屬照顧係親屬安置是一種法院的裁決或公務機 關的命令,並有正式的社福機構介入評估親屬家庭照顧的合適性,並提供支持與監督 。非正式親屬照顧(Informal kinship care)通常是一種 延伸家庭而私下提供照顧的行為,過程中並未有法院或正式體系的介入,也沒有進入到兒童福體系中被監督,此類的親屬安置所能得到的政府相關福利資源相對較少。
親屬安置照顧者所需的協助應包括
(1)經濟補助,如:安置費用、醫療津貼、租屋津貼
(2)資源連結,如:法律諮詢、志工引介
(3)各式服務方案,如:提供喘息服務、辦理支持團體、舉行家庭會議、協助與原生家庭父母會面等
(4)教育訓練,如:兒保理念、教養與照顧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