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通部於民國 112 年 6 月實施「交通違規記點制度」新制,但引發民怨, 交通部隨後宣布罰款 1,200 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請說明「交 通違規記點制度」新制的重點內容,並評論違規停車和違規臨時停車二 類之交通微罪。(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