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之規定,那些場所及其基地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又爆 竹煙火儲存、販賣場所之管制量為何?(2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1.石油煉製工廠
2.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
3.儲油設備之儲油槽
4.彈藥庫、火藥庫
5.可燃性氣體儲槽
6.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
7.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
詳解
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爆竹煙火製造處理場所高共同
詳解
1.加油站、加氣站、漁船加油站
2.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
3.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
4.彈藥庫、火藥庫
5.可燃性氣體儲槽
6.石油煉製工廠
7.儲油設備之油槽區
詳解
煉油廠
加油站
儲油槽儲氣槽
彈藥庫
公共危險場所儲存販賣場所
可燃氣與高壓氣體儲存販賣場所
爆炸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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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煙火 0.5火藥量
摔炮煙火 0.3火藥量 1.5總重量
非摔炮 舞台煙火 25總重量 5火藥量
排炮 連炮 無紙屑煙火 50總重量 10火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