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據鐵路法第 71 條規定之鐵路機構中,其鐵路站、車人員依法對於旅客 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站、車或鐵路區域;其未乘車區間之運費不僅不予退 還外,並得處以新臺幣 1,500 元以上 7,500 元以下之罰鍰。請問對於其旅 客或不聽勸阻者處以罰鍰者規定之項目是指那些情形?(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