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
1.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2.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誌增加經費時。
3.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原計畫因業務量增加以致增加經費。
原計畫改變以致經費增加。
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增加經費。
1.原計畫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而致經費不敷時
2.原計畫因增加業務量而致增加經費時
因應政事臨時需要而需增加計畫及經費者
(一)因事實需要(二)因增加業務量(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
(一)因事實需要
(二)因增加業務量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