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四、某電鍍工廠屢因放流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而被環保局因違反水污染 防治法第 7 條規定處以罰鍰,並被通知要求限期改善。該電鍍廠乃委託 某環境工程技師檢視該電鍍工廠既有操作中的電鍍廢水處理設施,檢討 該廢水廠的處理流程與各單元的合理性,並提供必要的改善作為的建 議。該環境工程技師檢測既有的廢水處理流程與單元後,得知:⑴廢水 收集依傳統的酸鹼綜合廢水、氰系廢水與鉻系廢水分流收集;⑵氰系廢 水經收集池(HRT:1 小時)後,流經 pH 調整槽加鹼調整到 pH 7.5,溢 流至第一氧化池,再加漂白水(HRT:5 分鐘)控制 ORP 大約為 300 mV, 接著抽水到第二氧化池(HRT:5 分鐘),持續添加漂白水控制 ORP 大 約為 450 mV,之後該水流至混合池(HRT:0.5 小時)與酸鹼綜合廢水 混合後,採快混(添加 NaOH 調整 pH 與添加 PAC,HRT:10 分鐘,pH 8.5)與慢混處理(添加 Polymer,HRT:30 分鐘) ,再經 pH 調整槽(HRT: 5 分鐘,pH 7.5) ,接著沉澱處理(HRT:1.5 小時,表面負荷:55 m3/m2- day)後放流;⑶分流收集的鉻系廢水經收集池(HRT:1 小時)後,流 經 pH 調整槽加酸調整 pH 4.5,溢流至還原池,還原池加亞硫酸氫鈉 (HRT:10 分鐘)控制 ORP 大約為 450 mV,之後該水流至混合池(HRT: 2 小時)與酸鹼綜合廢水混合後,採前述的快混、慢混與沉澱處理。經此 初步檢視後,若你為該環境工程技師,你對此廢水廠改善作為的建議為 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