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參考: 兒童及少年社區預防性服務方案
(一)此計畫之立意
1.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1項,兒童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施用毒品等有害身心健康物質。但是,近年來兒童少年吸菸、飲酒、嚼檳榔與接觸不良物質案件頻傳且屢遭媒體披露。許多超商、零售商、檳榔攤並未落實驗證年齡即提供菸、酒、檳榔之販售。
2.為落實從防杜兒少接觸不良物質及環境,達到預防效果,進而強化對通報案件的處理,並深化後續相關資源的連結,達到保護兒童少年的三級預防策略,爰提出本方案展現公私協力合作,預防及服務並重的兒童少年社區工作服務模式,有效提升促進兒童少年身心健康發展之服務效能。
(二)現行做法
1.辦理超商、零售商或檳榔攤之宣導及訪查
2.個案輔導或團體工作
3.定期個案研討、方案評估及外聘督導提供更適切的服務。
(三)挑戰
1.超商等業者不配合,一心只想者利益
2.兒少施用毒品之來源不明,無從查起,使得無法根除
3.輔導資源不足或人力資源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