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主張乙向其借款新臺幣(下同) 150 萬元,因屆期未還,訴請乙給付 150 萬元。第一審法 院審理認為乙確實有向甲借款,判決甲全部勝訴。乙不服而提起上訴。惟乙雖提起上訴 但未於狀內表明上訴理由,第二審法院逕以乙上訴顯無理由而判決駁回之。試問:乙應 如何救濟?(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