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四、甲對乙负債卻無力清償,乙於取得執行名義後,向法院聲請對甲之A地進行查封,進而依
法拍賣而由丙取得A地。丙缴足價金且受點交古有A地,惟卻遲未向地政機關辦理A地之所有
權變更登記,從而A地所有權之登記名義人仍為甲。嗣後,丙因意外死亡,其繼承人X不知丙
曾依強制執行程序取得A地一事,A地因而無人使用。後甲因病死亡,其繼承人Y知悉甲生前
曾有A地一事·見A地無人使用,Y遂占有之,並於A地上與建一B屋。B屋屬違章建築而未
辦理登記,後將B屋出租與丁經营早餐店。試附理由說明:X發現上述情事後,是否得向丁或
何人请求拆除B屋並返還A地?X是否得向丁或何人请求返還占用A地期間相當於租金之不當
得利?